施工图预算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吗?
某合同价格形式是“费率合同+限额总价合同”,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后,发包人需与承包人协商,依据施工图设计确定最终结算金额的计算基础,再依据投标下浮率下浮确定最终结算金额。
关于最终结算金额的计算基础,《专用合同条款》约定的是“根据施工图编制并审定的清单控制价”;《投标前须知附表》约定的是“根据施工图编制并审定的清单控制价”和“施工图预算”。
结合前后的其他计价条款,可以判断“清单控制价”和“施工图预算”均是意在描述最终结算金额的计算基础。然而,“清单控制价”与“施工图预算”在文义上不同,在实质的编制范围、编制方法、编制目的也不相同,存在“碰”的问题。
“清单控制价”可以理解为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。
关于招标控制价的组成,《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 GC6-2011》的规定“招标控制价应由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各单项工程费用组成。各单项工程费用应由组成单项工程的各单位工程费用组成。各单位工程费用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、措施项目费、其他项目费、规费和税金组成。”;
《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/CCEAS001》规定招标控制价的组成包括工程费用(建筑工程费/设备购置费/安装工程费)、工程总承包其他费(勘察费/设计费/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其他费用/代办服务费)、预备费等。
《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-GC5-2010》规定“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包含建筑工程费、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、安装工程费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(前期费用/建设用地费/建设单位管理费/工程监理费/勘察设计费/专项评价及验收费/生产准备及开办费等)、预备费、建设期贷款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。”
显然,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范围要多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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